一、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设施陈旧或损坏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二、药品、试剂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和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和贵重药品试剂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严格执行双人双锁领用登记制度。保管人员应经常查看存放物品的情况以确保安全。
三、严禁不按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和违章操作,不得超负荷用电,使用马沸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应有人照看,不得随意排放或丢弃有放射性、污染性或有毒物质等。
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非工作用火,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严禁从事娱乐和个人生活活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乱扔纸屑,保持实验室环保卫生,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五、离开实验室前,工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电、气、水源,除必须连续供给者外,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气,对连续供给部分的装置情况配备的保险设备亦应进行检查,确保其可靠。离开前还应检查并关闭好门窗。
六、实验者应服从管理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能任意开机、拆装、配件互换、安装软件等。
七、使用者必须严守使用规程,爱护仪器设备。使用仪器前,应仔细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使用前发现的问题由上一个使用者负责。使用时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缓报。使用后要求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仪器或设备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实验室设备和重要资料概不外借。只能在本室使用和查阅。复印资料须办理登记手续。
九、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规程和制度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指导。学生必须是在了解性能、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的前提下或在指导者的指导下方可启动使用仪器设备,否则,不能单独操作。对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任何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十、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仪器设备,确需拆卸和改装,必须取得实验室主任和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手续。
十、实验前实验人员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切正常方可启用;实验后应进行擦洗、校检、整理和复位。
十一、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岗,应密切注意观察和排除可能引起事故的因素,以确保安全,减少损坏。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除追究责任外,按学校赔偿制度赔偿。
十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室外使用的,应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十三、完善和加强实验耗材的计划、领用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工作。